2022-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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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卫健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社会关注的老年健康问题再次提上日程。其中,医养结合的关键在于为老年人群体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和康复期护理,提供专业、安全、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
因此,作为治疗、康复和养老中的重要一环,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发展迫在眉睫。根据《2022年中国康复医疗行业报告》,中国拥有4.6亿人的康复需求,再加上日益严重的老龄化趋势,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已经成为了康复发展的强大助力!下面我们将***梳理,***卫健委印发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提出,“***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地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进一步提出“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经批准,***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一)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省份可根据实际,以省(区、市)人民政府名义向***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示范省(区、市)创建活动无固定周期。
(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各地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可按程序申报创建。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每次创建示范县(市、区)约100个,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
(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已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每次创建示范机构约100个(含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
运营满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0%及以上,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期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50%。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以下机构:对老年人开展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医疗和养老服务提供者共享评估结果。
针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身体机能下降(如体力下降、认知障碍、抑郁症状等)、老年综合征(如尿失禁、跌倒风险等)开展积极干预,预防或减缓失能失智。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家庭成员等非正式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培训和支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养生保健等健康养老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工作任务
***批示范创建工作时间为2022年至2023年,拟评选出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各省(区、市)申报名额(附件1)根据县级行政区划数量、人口老龄化程度、医养结合机构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工作安排
(一)自评申报(2022年11月—2023年2月)。各申报单位依据创建标准,逐项对照自查,符合条件的,可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件3),逐级推荐报送至省级卫生健康委。
(二)省级推荐(2023年3月—2023年5月)。各省级卫生健康委通过审查资料、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附件4、附件5),书面报送至***卫生健康委。
(三)评估验收(2023年6月—2023年9月)。***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抽查复核等方式,对推荐单位开展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意见。
(四)公示命名(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根据评估验收情况,确定***批候选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名单,在***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卫生健康委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示范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推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要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氛围营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发掘和积极培育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为示范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材料报送。请各省级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推荐函、申请表、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附光盘)。
以上就是《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通知的相关内容解读。
下面 附:政策全文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卫健委,康知了综合整理
发布:力迈德市场部
2022-05-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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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卫健委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全社会关注的老年健康问题再次提上日程。其中,医养结合的关键在于为老年人群体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和康复期护理,提供专业、安全、规范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
因此,作为治疗、康复和养老中的重要一环,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发展迫在眉睫。根据《2022年中国康复医疗行业报告》,中国拥有4.6亿人的康复需求,再加上日益严重的老龄化趋势,老年人的康复护理已经成为了康复发展的强大助力!下面我们将***梳理,***卫健委印发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提出,“***选择有条件、有代表性的地区组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规划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医养结合试点项目。”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卫老龄发〔2019〕60号),进一步提出“在创建医养结合示范省的基础上,继续开展医养结合试点示范县(市、区)和机构创建。”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创建一批医养结合示范项目”。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引导鼓励各地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经批准,***卫生健康委组织开展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创建工作。
(一)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省份可根据实际,以省(区、市)人民政府名义向***卫生健康委申请创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省(区、市)。示范省(区、市)创建活动无固定周期。
(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各地条件成熟、工作基础好的县、县级市、市辖区可按程序申报创建。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每次创建示范县(市、区)约100个,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
(三)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具备医疗卫生机构资质,并已进行养老机构备案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示范机构创建活动每2年开展一次,每次创建示范机构约100个(含中医药特色的医养结合示范机构),2030年完成创建工作。
运营满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达到实际运营床位的60%及以上,能为入住老年人提供适宜的预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以及临终期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医养结合服务,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过50%。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推荐以下机构:对老年人开展健康和需求综合评估,建立老年人电子健康档案,医疗和养老服务提供者共享评估结果。
针对老年人可能出现的身体机能下降(如体力下降、认知障碍、抑郁症状等)、老年综合征(如尿失禁、跌倒风险等)开展积极干预,预防或减缓失能失智。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家庭成员等非正式照护者提供心理干预、培训和支持。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体质辨识、养生保健等健康养老服务。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工作任务
***批示范创建工作时间为2022年至2023年,拟评选出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100个左右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各省(区、市)申报名额(附件1)根据县级行政区划数量、人口老龄化程度、医养结合机构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
二、工作安排
(一)自评申报(2022年11月—2023年2月)。各申报单位依据创建标准,逐项对照自查,符合条件的,可填写申报表(附件2、附件3),逐级推荐报送至省级卫生健康委。
(二)省级推荐(2023年3月—2023年5月)。各省级卫生健康委通过审查资料、实地考察、专家评审等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把关,根据分配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附件4、附件5),书面报送至***卫生健康委。
(三)评估验收(2023年6月—2023年9月)。***卫生健康委组织评估验收专家组通过材料审核、现场抽查复核等方式,对推荐单位开展评估验收,形成评估验收意见。
(四)公示命名(2023年10月—2023年12月)。根据评估验收情况,确定***批候选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名单,在***卫生健康委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评议和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卫生健康委命名为“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全国医养结合示范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示范创建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调研指导和督促推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工作程序开展申报工作。要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示范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氛围营造。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深入发掘和积极培育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种媒体,广泛开展宣传,为示范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做好材料报送。请各省级卫生健康委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推荐函、申请表、推荐汇总表报送至***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司,同时提供Word电子版(附光盘)。
以上就是《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县(市、区)和示范机构创建通知的相关内容解读。
下面 附:政策全文
***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医养结合示范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来源:***卫健委,康知了综合整理
发布:力迈德市场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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